近日,云南曲靖罗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的一份行政处罚引发关注,#女子拉泔水喂猪被处罚#的话题登上热搜。有网友认为,在农村地区,泔水喂猪是常见现象,且人们食用这类猪肉多年,也未出现明显健康问题,质疑这个处罚是否必要,是不是小题大做。
首先需要明确,厨余垃圾也就是俗称的泔水,其回收与利用并非随心所欲,而是受到严格的法律规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规定,厨余垃圾的处理,必须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普通养殖户显然不在此列。这一法律规定,绝非无的放矢,而是基于对公共卫生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深刻考量。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泔水喂猪绝非简单的养殖习惯,而是一条不可触碰的食品安全“高压线”。《畜牧法》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均明确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泔水饲喂畜禽。早在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要全面禁止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国际上多年来的非洲猪瘟防控实践也表明,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是非洲猪瘟传播的重要途径。从生物学与食品安全科学角度来讲,泔水成分复杂,易滋生病原体,直接喂猪,易导致动物健康问题,也容易通过“猪肉-人”的链条传播给人类,影响人体健康。
有网友问,农户拉几桶泔水喂猪,是否真有必要“大动干戈”施以处罚?诚然,执法需要温度,对于轻微违规行为,教育与引导理应成为优先选项。但在这起事件中,涉事养殖户并非偶然为之,而是使用两辆三轮车,私自收运了10余个泔水桶的厨余垃圾,且明确用于喂猪。如此规模的行动,已然触碰了法律的红线。
部分网民对此次处罚持有异议,根源在于对泔水喂猪危害的认识不足,以及受传统农村养殖观念的束缚。在一些人的记忆中,农村用泔水喂猪由来已久,似乎并未引发明显的健康问题。但他们忽略了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发展。过去,农村养殖规模小,泔水来源相对单一,且多为家庭自身产生,危害相对可控。而如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餐馆产生的大量泔水被集中收运,其中成分复杂,处理难度大。这种大规模、集中式的泔水喂猪行为所带来的公共卫生安全隐患,已远非昔日可比。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执法的过程既要体现柔性,更要坚守刚性。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容不得丝毫马虎,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唯有如此,才能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守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当然,此次事件也提醒,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任重道远。执法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如发布典型案例、开展科普讲座等,让公众深入了解泔水喂猪的危害,增强法律意识与食品安全意识。同时,社会各界也应积极参与,形成共治合力,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当法治精神穿透陈旧观念的迷雾,当每个人都认识到个人行为与公共安全的紧密关联,食品安全的防线才能真正固若金汤。
作者:陈长
编辑:曹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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