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埔县人民政府-大埔要闻】
日前,广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五方面十九条具体举措,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意见》提出,要落实规范行政检查主体资格确认制度,严禁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实施行政检查;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强化“综合查一次”制度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综合监管制度的协同落实,推行简单事项“一表通查”,日常行政检查原则上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意见》还提出,各级行政执法主体要按规定公布本单位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行政执法主体实施行政检查前应当制定检查方案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批准,不得仅由内设机构负责人批准。
在严格控制专项检查方面,《意见》提出,部署专项检查必须合法必要,严格控制事项范围、参加人数、检查内容和检查时限等,坚决杜绝重复、拆分、分头、轮番、长时间开展专项检查。开展专项检查要拟订专项检查计划,内容包含检查依据、主体、对象、时间、地域、事项、方式等。
在监管方面,《意见》提出,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包括实施分级分类检查、坚持教管结合、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等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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